谈判 邀请
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通江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通江县县城供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通江县县城供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SCHBJX5119212024103101
3、采购人: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预算金额:194000元(其中通江县县城供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122000元。通江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72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通江县县城供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提升水厂日产3万吨,更换 单级双吸离心泵、三相异步电动机 8套,DN529供水主管网15.5公里、DN630供水主管网27.5公里、DN219供水支管17.2公里、二次供水设备45套、水箱45个、NB水表26500支、电磁流量器、电气设备、加药设备2套、自控设备3套、监控设备4套、远程监控50套、DN500闸阀25台、抽水泵、市政消防栓167套等。
通江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更新改造路灯照明设备3075盏(单臂路灯494盏,玉兰灯359盏,高杆灯2盏,用电路灯450盏,太阳能路灯1770盏);更新路灯管理物联远程控制设备30套;建设路灯管理信息系统1个。
本项目为通江县路灯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通江县县城供水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招标与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
六、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2024年 11 月 1 日上午9:00至2024 年 11 月 5 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供应商携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文件300元/份。“单位介绍信”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报名后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8 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 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壁州街道南街104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51497098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联 系 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0827-858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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