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九中学食堂服务项目 的 竞争性谈判 采购 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九中学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C20241010001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九中学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 号:001
预算金额:425314.62元
最高限价:425314.62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丹东市第九中学食堂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年服务期为9个月),本项目采取“1+1”模式,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一年。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第九中学
地址:丹东市振八街33号
联系方式:0415-203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联系方式:0415-2299899
邮箱地址:lnbczbdl@163.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0210078801000001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传伟
电 话:0415-229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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