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时候,招标方是有权向招标方收取一定保证金的,收取保证金是为了保障中标方履行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合同,那么投标保证金不退的如何处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投标保证金不退的如何处理
招标单位毫无理由不退投标保证金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开标后,投标人未中标的,应该及时退还招标保证金,如果不退还的,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投标保证金不退的怎样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方无理由拒绝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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