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投标时,一般是需要交保证金的。保证金是一种保障,可以防止投标的人不履行义务或是不签订合同,而给投标人带来损失。那么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是怎样的呢?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而在投标有效期开始生效之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后,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而不受任何约束或惩罚。
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无法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身也有一个有效期的问题.如银行一般都会在投标保函中明确该保函在什么时间内保持有效,当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2011年的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而且会受其约束。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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