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标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投标者在中标时能够履行自己的义务参加投标的单位是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的,如果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履行义务的话则不会退还投标保证金。那么,投标结束以后,退投标保证金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手续流程
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交到财务部,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3、投标单位的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二、退投标保证金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2、因退款单位人为原因如笔误等,导致款项无法退回,要求重新办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说明情况,待银行退回款项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
3、交款单位名称与退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核实无误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
4、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主任审批后办理。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②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房手续的时候,需要写一个书面的申请,并且单位的名称需要与投标时所用的相同,如果变更了名称需要出具工商行政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自己变更后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不妨登陆我们的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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