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标操作规程
为规范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程序,确保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标前预备会
标前预备会于开标前一天,由中心相关部门主任主持(必要时中心主任主持),采购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参加。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磋商:
(一)向采购人通报采购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拟定的开标、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程序。
(二)确定采购单位出席开标大会和参加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现场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人数构成,对专家的专业要求,抽取时间及地点,并遵循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的竞争性谈判小组)人数规定:一般项目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含经济专家1人)。采购预算超过500万元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由7人组成,采购人代表2名、专家5名(含经济专家1人)。
2、询价小组(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下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小组成员)人数规定:一般项目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3、为了确保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按时开始,负责参与抽取专家的采购人代表必须准时到场。
4、如专家库内的专家不能满足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需要时,经监管部门同意,采购人可以密封件的方式,提供三倍于所需专家人数的候选名单,在监管部门批准后,在开标当天,按专家抽取程序随机抽取。
5、对工程采购项目,如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中没有公布预算,采购人须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公章的预算(或最高支付价),由主持人在评标大会上宣布,便于专家评标(谈判、询价)时掌握。
(四)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研究评审细则,并形成文字稿提交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审定。
(五)项目负责人根据标前预备会商定的意见负责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备案书》。
(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于开标前培训专家及进行谈判侧重点分工。并与开标前10分钟由主持人组织采购人、监督人员,部分专家确定本项目最高支付价格。
二、组织开标
(一)开标前的准备和有关要求
1、开标会由采购中心事先确定的主持人负责组织。主持人在开标前应落实好负责组织签到、接受投标文件、唱标、录入及记录等工作人员。
2、主持人负责组织工作人员预先制作好投标人签到表、开(截)标程序、投标文件递交记录表、密封性审查表资料,以及签到笔、封口胶、胶水、剪刀、订书机、别针等用品;根据需要摆好开标大厅的桌椅,仔细检查投影机、投影屏幕和音响设备及评标现场用的电脑和打印机等的完好性,开好空调。
3、开标会主持人及中心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并佩戴工作牌,在开标会议期间,主持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各自的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和在会场上随意走动,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二)接受投标文件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组织签到。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现场监督人员、采购单位代表必须进行签到。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到和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供应商席位就座。现场监督人员、采购单位代表签到后,分别在监督人员、采购人代表席位就坐。
2、审查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签到后,由工作人员负责审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应当场予以拒绝。
3、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监督人员在接受投标文件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采购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当场予以拒绝。
4、接受投标文件。经检查确认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接受。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停止供应商签到,并不得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三)组织开标程序
主持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照既定的议程主持开标会。
1、宣布开标会开始。投标截止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录入和会议记录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唱标,开标一览表未签署盖章或盖章与报名投标单位名称不符的、采购文件未要求被选方案而提供两个报价的不予唱标。唱标应报出投标人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总价、优惠价(条件)或折扣、交货期等。唱标完毕后,应要求投标人确认唱标内容,如有异议,应根据唱标一览表确认并公布,对有争议的报价,必须当场予以澄清,如无异议,视为同意。记录人员应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注明记录人员姓名,并由监察人员审核签署。
4、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予开标。评标(谈判、询价)期间出现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或响应性投标不足3家的,征求采购人代表意见后,填写采购方式变更单,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按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方式进行。谈判不重新编制采购文件,谈判的依据为原采购文件,谈判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原则和采购文件制定评审细则,并由谈判小组讨论通过签署后实施,询价方式依据原采购文件进行。评审报告将对此进行说明。
三、组织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
(一)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前的准备和有关要求
1、工作人员组织专家和应邀人员签到,监督人员根据实施备案书所确定的专家名单进行专家身份验核。
2、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专家须按规定的时间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专家身份进入评委,如发现已抽取的专家有违反《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主持人与监督人员协商后,以予以纠正。如抽取的专家在开标后60分钟内未到,即通知财政部门重新抽取。
3、为保持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严肃性,所有现场人员的手机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直到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结束。因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需要或其它原因需对外通讯时,应征得主持人和监督人员同意。
4、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现场设有监控录像及录音装置,随时实施监控。政府采购中心(主持人)将对专家的纪律、时间、业务能力、是否有倾向性等问题通过表格形式进行评价,并备案。
5、向评委(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及采购人代表发放评审专家承诺书,并统一填写收回。
6、向评委(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发放采购文件、评标(评审)办法及开标报价表等。
7、监督人员宣布评标纪律
(二)组织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程序
1、主持人介绍项目开标情况,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打印并发送开标记录表。
2、介绍评委(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请采购人代表向评委(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简要介绍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
3、组织讨论通过《评审细则》。
4、发放投标文件。
5、初审。由主持人根据采购文件带加注部分的资格规定,按照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并由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说明审查情况,宣布审查结果,填写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员和核查后签署。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交货(工)期、付款条件等商务性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资格及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做出响应。
6、由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逐项进行技术性及商务资信方面进行审核,按《采购文件》中内容对投标文件技术性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及商务偏离表进行审查.
7、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等级比较评定。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细则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逐一进行商务、技术和售后服务评估,独立完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和售后服务的比较。对评审细则中有档次分的评分指标进行等级评定,完成比较评定。
公开(邀请)招标评标程序
①对评委工作进行分工。按照评审细则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经济专家负责计算价格分,并负责商务部分的评分。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负责技术和服务承诺部分的评分。
②由评委独立评分,提交并签名确认。计算机汇总评分,由全体评委签名确认,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署。(如采购文件无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不评分)。
③如有评委评分结果有倾向性(与其均分值相差10%以上)时,应向评委会做出解释,并在打分表备注处以文字形式说明,对有明显倾向性或不实事求是的打分(与其均分值相差20%以上),由主持人及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监督人员向采购中心主任汇报后,会同评委会有权决定作废,要求其重新打分,并将其行为报告有关监督部门。
④评标过程中遇到需讨论的技术问题而意见不统一时,应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委表决时不能弃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允许评委保留个人意见,但须提供文字说明,随相关资料存档,全体评委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竞争性谈判程序
①谈判开始时,供应商按抽签的顺序依次进场参加谈判。由主持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组织与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谈判。在谈判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和影响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②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或通过谈判后仍不能做出实质响应的,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当场予以拒绝。
所有供应商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组织讨论、确定本项目统一的实质性条款,并发放到每一位谈判供应商手中。
谈判小组与每一个供应商谈判进行完后,除被当场拒绝的供应商外,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每一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原则上在该供应商谈判结束后的30分钟以内(或同一时间同一现场同时报价)。供应商如果进行最后报价的,必须将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超过规定时间的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再接受。
询价程序
询价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细则。原则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单一来源程序
单一来源谈判(商谈)小组根据谈判前确定的本项目最高支付价进行多轮商谈并报价。最终报价且报价最低的在最高支付价内的可成为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8、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编写评标报告。
由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顺序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直接确定预中标人。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委(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员签名确认。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过程须专人(主持人)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无效投标情况、不进入祥评情况、技术及商务偏离情况、废标原因、质疑澄清情况等。评标报告的内容除18号令规定的内容还应包括: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表)、无效投标情况、不进入祥评原因、技术及商务偏离情况、废标原因、质疑澄清情况、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小组成员)签署的书面质疑书等。无效标和废标原因、采购方式变更情况应予以公开宣布。
9、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结束后,采购中心应提交一份评标报告复印件给采购人代表。采购人必须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询价采购直接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填写预中标确认书并签署盖章,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中心,如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中心按照预中标公告发布程序直接发布网上预中标公告。
10、采购结果的公告。所有的中标结果都将由项目负责人把全部开标、评标(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的资料准备全,用文件夹按开标、评标顺序整理好,经综合部审核后,送中心主任审阅签发。
11、评标(评审)结束后,退还未进入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项目负责人将投标文件送投标文件保存室保管,预中标公告7个工作日内无质疑,发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交1套投标文件副本给采购人备用,正本归档。如有质疑,可暂缓中标通知书签发,质疑答复后规定时间内无投诉的,发中标通知书,退还其余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合同的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属于集中采购内容的项目,由采购中心在招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一般7个工作日)起草采购合同,经采购合同审核程序,由采购人、采购中心、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三方采购合同。不属于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代理项目),可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送采购中心备案。
翁牛特旗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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