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投标法》和不同项目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在相应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编制招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带领项目团队与项目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招标文件,如需要可聘请专家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
(三)确定项目评标原则根据项目单位的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评标原则。评标标准一经确定不得改变,在项目评标中按该原则进行评标。
(四)出售招标文件
(五)开标前信息沟通项目团队有专人负责对潜在投标人的沟通,对项目单位的沟通一般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沟通要及时并保留沟通原始记录。
(六)聘请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的确定应尽量临近开标时间,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保密性。评标专家应区别于招标文件编写专家。招标项目管理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从专家库内抽取。
(七)公开开标,接受投标文件和投标担保。
(八)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九)投标人澄清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非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十)确定中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从中确定最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中标。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记录由评标专家签字,项目团队统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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