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工程,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一)、开标会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主持。
(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点时,主持人应当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以后递交的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三)、主持人宣读开标大会会场纪律
(四)、开标时,应实行现场监督。现场监督人员应当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监察人员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构、公证机关的派出人员。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不参加开标大会。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由监督人员确认并当众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当中唱标。
(六)、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众公示。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二、邀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三、谈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四、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五、询价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事实上,招标投标有一套科学的程序,而这些程序中有包含了重要的环节,环环相扣,构成了政府招标流程,招标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竞争的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提现了政府的公众形象,关系着老百姓的直接利益。
我要合作(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