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心语·阳光”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实践基地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世晨鸿运(询)202416
2.采购项目名称:南江县人民检察院“心语·阳光”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实践基地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二、资金情况
资金金额:7.28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c/)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上午14:00-17:0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现场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应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介绍信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移动电话);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现金支付,文件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询价的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09:00,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3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询价地点开启。
十一、询价地点: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宏帆广场滨河路二楼)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南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1388166019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江县宏帆广场滨河路二楼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827-8861000
传 真:0827-8861000
邮政编码:6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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