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委托,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对采购编号 华春(2025)HCSHZ026,项目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一四七团2024年公路养护项目 组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华春(2025)HCSHZ026
2、项目名称: 第八师石河子市一四七团2024年公路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第八师石河子市一四七团2024年公路养护项目 |
238600.00 |
238600.00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238600.00 |
2386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独立订立合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非专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除节假日。)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携带企业信息资料(企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元):200元/份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c/)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联系人:李源涛
联系方式:18909932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29小区134栋二楼
联系人:韩昱 王靖
电 话:18290766763 18609938603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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