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督查清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复产复工,将在2020年6月份对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及退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清理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将对代理机构执业以来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管理情况进行清理,具体自查有无超标准收取、不规范管理、挪用、未极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等情形。
《通知》强调,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保证整改措施有效及时,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此次上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政府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内容之一 ,在年度检查中发现此次有漏报、瞒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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