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撤字〔2022〕36号、建督撤字〔2022〕37号、建督撤字〔2022〕38号、建督撤字〔2022〕40号、建督撤字〔2022〕41号,对青岛XX房地产有限公司战某、北京顺安XX工程有限公司逯某、智达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曹某、厦门XX职业学院叶某、重庆市巴南区XX质量监督站袁某作出处罚。
其中,战某在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北京水木清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逯某在未与北京顺安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曹某在未与智达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实际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叶某在厦门XX职业学院工作期间,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违规注册在广东翰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合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袁某在重庆市巴南区XX质量监督站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重庆市科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战某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逯某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曹某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我部决定撤销袁某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叶某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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