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洛阳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通知》。据了解,正面清单的类别包括资金支持政策、脱贫攻坚支持政策、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合同约定相关政策、履约验收相关政策等六大类,每一大类下又细化为各类小项。如资金支持政策项下,细化了几种主要内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当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洛阳市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相关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融资贷款申请。各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负面清单的类别则分为资格条件类、采购需求类、评审标准类、公平竞争类、其他等五大类。
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原文
http://www.hngp.gov.cn/webfile/luoyang/rootfiles/2021/03/16/1615801278304945-1615801278313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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