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消息,近日,陕西省2021年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第一批、第二批入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工作已圆满结束,共29家供应商按要求递交了申请资料,并通过审核。
其中,第一批递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共7家,具体为:
1.致业电子有限公司
2.西安同进商贸有限公司
3.西安龙丽商贸有限公司
4.西安博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西安科曼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咸阳宇达纳米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7.陕西广汇供应链有限公司
第二批递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共22家供应商,具体为:
1.西安辉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柒贰零(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3.西安启界海图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西安海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陕西净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7.理想(中国)科学工业有限公司
8.河北华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咸阳正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0.西安宝和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陕西安桦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12.陕西昶沁商贸有限公司
13.西安智林伟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西安龙丽商贸有限公司
15.北京市北方办公用品公司
16.北京吉麦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
18.陕西远辰商贸有限公司
19.西安视美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西安标网科技有限公司
21.西安品盛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2.领先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据悉,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程序,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试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19〕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等规定,陕西省财政厅于2021年1月发布了《关于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
此次常态化征集为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品目目录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办公电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厨卫用具,车辆以及疫情防控类物资共8大类。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三)按要求提供不限于生产厂商证明、唯一授权代理商证明等材料。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知》还特别说明,如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政策调整,导致商品、交易项目、入围供应商资格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从其规定,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若电子卖场管理有新的规定意见或操作规程出台时,依照执行,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陕西省财政厅委托集采中心对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实行日常管理,并不定期对供应商报价、信息发布、履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视情节在电子卖场进行约谈整改、暂停交易、商品下架等处罚,供应商应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整改措施,在整改期限整改仍不到位的,将取消该供应商入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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