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发布通告,对评标专家袁某某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据了解,在2021年度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中,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发现,评标专家袁某某(BZ11015033)在评标过程中无故不参加评标活动,情节严重,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给予袁友伦(BZ11015033)记9分,暂停评标资格1个月的处理,予以通告。
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评标专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6分(含6分)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市园林绿化局对该专家进行约谈。
评标专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本款第(一)至(四)项规定分值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市园林绿化局作出暂停其建设工程评标资格的决定。暂停期满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可恢复建设工程评标资格:
(一)累计积分达到9分(含9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1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积分达到12分(含12分)的,再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2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积分达到18分(含18分)的,再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3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积分达到24分(含24分)的,再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6个月。
(二)累计积分直接达到12分(含12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3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积分达到18分(含18分)的,再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3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积分达到24分(含24分)的,再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6个月。
(三)累计积分直接达到18分(含18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6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积分达到24分(含24分)的,再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6个月。
(四)累计积分直接达到24分(含24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12个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市园林绿化局作出暂停或恢复建设工程评标资格决定的,应当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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