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源头上加强防范采购主体利用采购文件设置隐形门槛、限制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现象。
首先,《通知》要求采购人做好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采购标的明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并在采购文件中注明,不得滥用“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次,《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此外,《通知》还对《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当填报作出具体规定。其要求企业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最后,《通知》还明确,如采购标的是货物的,货物必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还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并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涉企收费。仅今年,宁夏对涉及设置不合理或排他性需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处理处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27个,形成有效的法律震慑。
编辑:丁胤玮;责编:昝妍
我要合作(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