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磋商项目辽源市龙山区种苗繁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500kVA箱变安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辽源市龙山区实远农林水综合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工程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工程编号:LYHCZX2025-37(HC)
2.2 工程名称:辽源市龙山区种苗繁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500kVA箱变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2.3 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382352元;
2.4磋商内容:新增箱式变电站1台;包含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等工程施工。
2.5 磋商范围:电力工程等施工,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大寿村;
2.7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是指在吉林省内注册)”查询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
3.3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 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6 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响应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供应商的禁止情形:
(1)响应主体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3)同一个响应主体但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4)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5)虽未被列入不良记录,但在我市政府采购中曾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约行为未超过1年的。
3.8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磋商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磋商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拒绝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附磋商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拒绝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磋商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磋商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9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0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磋商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3.11本磋商项目不接受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3.12成交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去供应商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成交资格。
四、磋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业务室(辽源市东吉大路1858号)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8日9:00时,地点为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需密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金额的磋商保证金。
5.5 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5.6 当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时,该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龙山区实远农林水综合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九洲外滩5号楼124室
邮 编:136200
联系人:秦宝明
电 话:13732813500
采购代理机构:辽源市鸿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大路1858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闫寒
电 话:0437-3313556 18643789513
电子邮箱:lyhczxgs@163.com
日期: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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