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水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自9月20日起,海南将施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据悉,将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适用项目范围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住建、交通、水务”三个领域工程项目为发布试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因招标人不可预见等原因急需开展的招标项目,经本级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不发布提前招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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