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扩大工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类型和范围,实现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等具体内容。
上海市在推动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到2022年年底前,本市将完成10个方面30小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激发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
关于扩大工程电子招投标范围,《通知》要求增加电子招投标项目类型,拓展领域范围,实现电子文件收集、远程视频开标评标。完善招投标管理,通过数字化方式规范管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通知》规划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超市”功能,对纳入清单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其服务内容、范围、标准、时限等实行网上留痕和全面公开,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效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在信用监管提升方面,《通知》指出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实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健全信用修复共享和互认机制,依法依规推动相关部门及时解除失信限制措施,推动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据悉,10个方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分别为:企业登记便捷、税费缴纳灵活、融资服务升级、信用监管提升、公用服务优化、项目审批提效、跨境贸易便利、科创培育赋能、纠纷化解高效、营商服务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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