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条法司发布《财政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明确,2021年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报告》指出,2021年财政部多个重点立法项目顺利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面落实税收法定要求稳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打下坚实基础。及时出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促进交通事故救助、政府框架协议采购、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领域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4部规章,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实现有关制度调整后政策顺畅衔接。
财税改革关键领域立法有序推进。《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推进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
深入开展财政法律制度立法研究。为构建更加完善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着手开展了财政法相关研究工作,广泛开展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立法研究,为做好相关领域立法奠定了基础。为科学评估预算法施行情况,在对政府预算体系、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等进行调研基础上开展预算法立法后评估调。
规范财政领域行政执法。修订《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创新举办行政处罚线上听证会,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相符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修订《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专项考评指标,进一步完善部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报告》还强调,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重任在肩,唯有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求,统筹推进高水平财政法治建设,为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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