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沈阳市30家中小企业收到一份特殊的“红包”——这30家企业在参与该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时,由沈阳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免费为其出具信用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据了解,沈阳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首批政府采购信用保函试点的通知》,公示了首批30家被纳入政府采购信用保函政策的企业名单。30家企业均为中小企业,系由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通过企业历年征信情况审查并遴选得出。
早在2019年,辽宁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有关文件范本的通知》,便将政府采购保函纳入了保证金缴纳条款。同时要求,凡参与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都可凭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保函参与项目,无需缴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021年1月1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21年7月,辽宁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在此背景下,该市酝酿推出了此次政策措施。
本次试点工作由沈阳市政府主导,具体业务由沈阳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参与试点的企业将在2022年内的市本级投标业务中享受该公司提供的信用保函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相关费用由市政府以补贴形式代为承担。需要指出的是,信用保函仅可替代投标保证金,并不包括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责编:毕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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