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文件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文件费用。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中明确要求,“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目前,黑龙江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已全面普及、政府采购已全部实现电子化。结合政策与实际,黑龙江省印发了《通知》。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黑龙江全省各级政府采购中心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文件费用,保证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等方式,免费获得政府采购文件。一旦发现违规收取相关费用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包括信用评价扣分、责令整改、警告、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罚款,限制一定期限政府采购活动、追究当事人及其单位领导责任等。
如发现政府采购文件收费行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可向省财政厅举报。举报电话:0451-53603359,举报邮箱:hljzfcg@126.com。(责编:彭淑荣)
我要合作(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