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招标相信大家应该有一定了解,招标的话一般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超标实质上也是商品交易行为,很多朋友们对于招标的流程可能并不太清楚,那么云南招标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招标百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招投标的流程1、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挥着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接受招标文件。自招标额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3、开标评标会。开标由招标人支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和定标应当在30日内完成。
4、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内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向发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的报告。
8、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中标保证金。
二、招投标的争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异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称为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三、招标注意事项有哪些1、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的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的规定。如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名称应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2、投标工期不要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章印要齐全有效。如: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或编制人员的章印。
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
5、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保持前后一致。特别是工期、报价方面。
6、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完整,施工的方法和措施要切实可行。
7、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所采用的措施相适应。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招标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大家在招标的时候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形式,同时也要多了解一些招标的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来进行投标,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招标百科的律师,有专业的律师为大家解答。
我要合作(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