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落实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全面启用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子系统开展信用互评。
《通知》强调切实加强综合监管能力,不断探索“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技术支撑和方法运用,全面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数字化监督预警机制,聚焦业务环节设置风险预警点,对业务违规数据实行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实现由“人管”向“数控”的根本转变。全面启用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子系统开展信用互评。积极推行诚信应用,综合监管、指令监管,在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积累数据、运用数据,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提升监管部门自身治理水平。
确保权利救济通道畅通。全面贯彻法治财政要求,依法依规规范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成立全国首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有序推进建章立制、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扎实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工作,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建设全区统一政府采购“一站式”纠纷服务平台,推进投诉网上受理,线上完成审查、质证、裁决、公示、归档;创新调解机制,规范审理程序,统一裁决标准,让更多的供应商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确保维护救济通道畅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此外,《通知》还提出全面建成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引入电子反拍,拓展带量采购交易方式,清理妨碍公平竞争做法,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等多项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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