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前期条件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下列建设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抢险救灾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非国家法定的资质资格或国家已取消的资质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均不得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工程总承包招标原则上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应执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设定启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审的标准。启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审的标准可设置为投标报价低于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且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
(责编:梁晋)
附《征求意见稿》原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我厅起草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将意见建议以电子文档方式(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1119618767@qq.com)反馈至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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