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37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保函和保证保险产品,减轻企业保证金占款压力。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推进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根据企业需求,针对互联网新业态、疫情防控要求等具体情况,改进开户流程,设置与客户身份核实程度、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账户功能,适当简化辅助证明文件材料要求,改善用户体验。要立足小微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和实际资金周转需求开展票据融资业务,严禁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办理贴现。积极配合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强业务甄别与自律。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保函和保证保险产品,减轻企业保证金占款压力。
《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对小微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助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建立健全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及主管部门的信息对接机制,精准获客,开发专属金融产品。银行保险机构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依托核心企业,整合金融产品、客户、渠道等资源,综合运用交易数据、资金流和物流信息,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此外,《通知》还提出强化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完善科技信贷服务模式,发挥与子公司的协同作用,为小微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在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强化科技保险服务,进一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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