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拟进一步提升贵州省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在政府采购领域,《清单》要求省财政厅牵头,省大数据局、各市〔州〕政府和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共同负责创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模式。省本级先行先试搭建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核准、委托代理、信息公开、合同备案等全流程电子化监督管理,全方位提升监管水平。
省财政厅牵头,省大数据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政府和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共同负责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市(州)全覆盖。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和目录标准,指导各市(州)积极推进电子卖场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省范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在招标投标领域,《清单》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云上贵州公司、各市〔州〕政府和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共同负责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推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全面贯通,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省系统单点登录、交易信息统一发布、交易文件统一获取等在线服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播电视局、省能源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政府和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共同负责加大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对省、各市(州)保留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实行总量控制和增减挂钩,各县(市、区、特区)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此类文件。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实行目录管理,主动公开全文并动态更新;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共同负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应及时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确保有效线索得到及时核查、违规文件得到及时修改废止、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纠正。
我要合作(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