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试运行,其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也已上线。
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包含一个门户、七个子系统和八个基础信息库。“一个门户”是指重新构建的四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也是一体化平台的登录入口;“七个子系统”包括采购执行系统、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电子卖场系统、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监督管理系统、管理评价系统以及综合服务系统;“八个基础信息库”包括采购人库、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法律法规库、专业人才库、商品信息库和项目库。
《通知》明确,2022年4月1日起,一体化平台主体功能在全省范围上线试运行,主要的系统及功能包括门户网站、采购执行系统、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监督管理系统部分功能、综合服务系统部分功能和基础信息库部分功能。其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兼容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两种模式,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选取本级采购项目开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点,逐步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覆盖。2022年6月,根据第一阶段试运行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确定一体化平台整体上线试运行的功能和要求,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另行通知。
2022年4月1日前,已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完成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备案等操作或者已进入采购程序(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除随机抽取供应商、评审专家通过一体化平台实施外,其余信息发布、采购交易、合同公告及备案等采购程序环节均通过原系统(途径)依法实施。2022年4月1日起,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新录入的采购项目将推送至一体化平台实施采购,按照试运行规则和要求执行。
《通知》要求,试运行期间,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按照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在使用一体化平台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财政厅将根据试运行情况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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