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电子化第三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持续推进全省工程建设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示范文本》指出,此文件是在2012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基础上,结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招标工作实际编制而成,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施工(DB)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也可适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此《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明确,在“评标办法”方面,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在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在“发包人要求”方面,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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