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就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共包含总体要求、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以及保障措施七个方面。
关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意见》强调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健全企业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坚持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根据相关主体在数据产品和服务价值形成过程的实际作用,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收益。
关于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意见》指出要提高数据治理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开展数据治理能力评估。大力推广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平台服务,支持企业开发和使用智能化工具,建立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数据资源体系。鼓励企业采用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技术模式,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和开发利用。
关于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明确要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行业数据空间。鼓励探索创新基于可信第三方的行业数据空间建设运营模式,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流动和融合利用。支持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创新数据运营模式,开发决策参考、精准营销、需求定制、风险管理等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好服务各类经营主体。
关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要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发展,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在制造、农业、商贸流通、能源、交通、广电、医疗、教育、科研、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大模型和小模型,深化“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千行百业。深化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应用,赋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
关于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健全数据流通利用服务体系。鼓励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利用方式,发展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供需匹配效率。推动建立跨主体数据流通技术标准,适度超前布局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进元数据、主数据等基础性、通用性数据标准建设。针对新技术应用和新模式新业态,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监管沙箱”等模式,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治理环境。推动制定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健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安全技术规范,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
责编:昝妍;编辑:陈令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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